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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设单位 |
大连太平湾港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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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名称 |
大连港太平湾港区散粮作业区301#~302#泊位工程项目-工艺设备及系统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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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程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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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程概况 |
新建空压系统、真空清扫系统、熏蒸系统、筒仓钢锥斗、去油脂加工厂输送提升系统、倒仓系统新增的提升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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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工期 |
26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12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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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基本设计、设计审查、工程详细设计、机械设备制造或采购、预组装、交货、运输、保险、接卸、二次倒运、现场保管、安装、检验、测试、空载运行、有载运行、验收、在责任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以及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的人员培训。(详见技术规格书、初步设计文件及设备加工参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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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资质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 ①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高级工程师(含)以上。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EPC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出任) ②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③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高级工程师(含)以上; 注:EPC项目经理及施工、设计负责人均须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职称证、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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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报名要求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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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至16:30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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