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灌南电信2024年前端业务外包服务的采购,包含渠道运营管理(片区管理、渠道管理、基础管理等)、营业受理及支持(营业员、终端售后等)、业务受理(工单受理、县区受理支撑响应等)等前端业务外包。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2 招标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采购金额约为63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量及考核情况结算的数额为准。
1.3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 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
1.7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方式为报送统一单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满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灌南电信2024年前端业务外包服务的采购,包含渠道运营管理(片区管理、渠道管理、基础管理等)、营业受理及支持(营业员、终端售后等)、业务受理(工单受理、县区受理支撑响应等)等前端业务外包。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预估规模 | 数量 | 服务地点 |
| 1 |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10008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渠道服务 |
630万元(含税)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连云港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1.2 招标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采购金额约为63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量及考核情况结算的数额为准。
1.3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 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
1.7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方式为报送统一单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满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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