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11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冯庙镇王松堆场物料露天堆放;冯庙镇永发沙场物料露天堆放;大庙镇王海村汪塘内秸秆未及时清理;安徽浩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粪污直排沟内,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冯庙镇冯庙街敬老院东王松堆场物料露天堆放,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2、冯庙镇刘庙庄永发沙场物料露天堆放,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3、大庙镇王海村公交站旁边汪塘内秸秆杂草未清理打捞,污染水体。
4、安徽浩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粪污直排到院墙西侧沟内,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冯庙镇政府、大庙镇政府、虞姬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中心
三、重点措施
1、王松堆场:现场堆放物料使用密目网进行全覆盖;
2、永发沙场:现场堆放物料使用密目网进行全覆盖;
3、大庙镇王海村:立即清理打捞该处汪塘内水草、垃圾、漂浮物;
4、浩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立即清理沟内粪污,打扫周边环境,养殖场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杜绝粪污直排行为。
四、目标任务
1、王松堆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2、永发沙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3、大庙镇王海村:定期清理打捞汪塘杂物,消除水污染隐患;
4、浩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清理外排粪污,配套建设治污设施,规范养殖行为,消除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王松堆场:现场物料已全部覆盖完毕;
2、永发沙场:现场物料已全部覆盖完毕;
3、大庙镇王海村:该处秸秆已清理打捞完毕;
4、浩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该处外溢粪污已清理完毕。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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