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浦县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扎滚艾日克村四小队—杭桂第一开发区)已经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资金来源为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2.项目规模: 本项目是公路养护项目,全长11.606KM,公路等级4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路面病害处理(修补挖槽、罩面)、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安设施。设计时速20km/h,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路面结构采用4cm沥青混凝土+透层油+15cm级配砂砾基层。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名称: 洛浦县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扎滚艾日克村四小队—杭桂第一开发区)(施工合同段)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含)以上3.投标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9日到 2024年02月20日2.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0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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