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静县2.项目规模: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包含不限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工作,为勘察(测)、设计服务、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直至取得批复文件等相关勘察(测)设计内容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配合解决下一阶段设计出现的各类问题等。3.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包)名称: 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范围: 包含不限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工作,为勘察(测)、设计服务、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直至取得批复文件等相关勘察(测)设计内容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配合解决下一阶段设计出现的各类问题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近5年负责过类似项目勘察(测)设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及勘察(测)设计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编制实施方案及工程勘察(测)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及勘察(测)设计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0:00到 2024年01月29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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