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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信2024-2025年公众部开放渠道营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引入第三方代理商组建开放渠道精英队员团队,协助我方进行商圈通讯店、连锁手机卖场、社区店等的渠道拓展和市场抢占,按照要求完成市场调查、宣传布展、政策培训、业务支撑、产品销售等工作。

1.2招标内容

1渠道服务与支撑: 包含辅助渠道业务销售与渠道发展、响应渠道需求并进行 业务咨询支撑、培训销售技能及业务规范等内容。

2负责制定各项业务处理流程、业务管理规定及检查考核办法,对委托乙方提供的营销活动支撑服务业务成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和稽核。

3按甲方提供的业务服务标准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甲方对客户的各项服务承诺。

4负责营销活动支撑的日常管理;负责从业人员的业务、操作、服务礼仪规范、统一工装配备、工作现场环境美化、五小建设设备配备以及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方面工作。

项目预算:800.00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本项目达到服务期限或者达到合同限额(先到为止),协议自动终止。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合同类型:一事一议合同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含税支撑服务费率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1.4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的同类业绩一份。(同类业绩指:实体渠道业务外包类)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至少一份有效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6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2名管理人员。

注:(1)须提供人员配备清单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社保证明须提供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第三方代缴】;

3)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9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231700分至20240128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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