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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日期:2024-01-23 收藏项目
一、征集邀请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拟对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4100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供给能力,满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使用社会化考场。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1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其他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 2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其他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 3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其他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 4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其他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要求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账)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2.小型车考场C1车型不低于5辆。C2车型不低于2辆,其它车型不低于1辆。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1.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2.承担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考试的考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二)候考区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162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以及无障碍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制中心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场地驾驶技能考场能提供每个考试项目的完整视频监控,并能反映考试车辆在本项目区域的运行情况。 2.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3.信号缺失等异常情况时能在控制中心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 (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1.控制中心能够显示考试区全景视频监控。 2.场地驾驶技能小型汽车考场应同时覆盖整个考试区。(三)驾驶室监控 1.控制中心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应能在控制中心自动报警。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四)监控记录: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2.分包名称: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要求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账)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2.大型车考场每车型不低于1辆。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 (二)候考区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162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等。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制中心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场地驾驶技能考场能提供每个考试项目的完整视频监控,并能反映考试车辆在本项目区域的运行情况。 2.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3.信号缺失等异常情况时能在控制中心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1.控制中心能够显示考试区全景视频监控。 2.场地驾驶技能小型汽车考场应同时覆盖整个考试区;大中型客货车考场同时覆盖除模拟项目外的其余所有考试项目衔接区域;轻型牵引挂车考场同时覆盖桩考、直角转弯、曲线行驶项目和考试项目衔接区域。(三)驾驶室监控 1.控制中心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应能在控制中心自动报警。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四)监控记录: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分包名称: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要求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账)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2.小型车考场C1车型不低于5辆。C2车型不低于2辆,其它车型不低于1辆。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1.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2.承担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考试的考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3.小型汽车的考试线路不少于3条,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3km。(提供考试路段线路图)4.提供考试路段允许用于科目三考试的相关批复文件。 (二)候考区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162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以及无障碍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制中心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2.信号缺失等异常情况时能在控制中心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对三条考试路线全程安装视频监控。(三)驾驶室监控 1.控制中心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可随机调取车辆实时及历史音视频,在后排发声后监控室可听到。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应能在控制中心自动报警。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 (四)监控记录:1.应能按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时间、考试车辆等关键字段进行查询和回放。2.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4.分包名称: 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要求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账)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2..大型车考场每车型不低于1辆。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1.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 2.大中型客货车考试线路不少于2条,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10km。(提供考试路段线路图)3.提供考试路段允许用于科目三考试的相关批复文件。 (二)候考区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162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制中心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2.信号缺失等异常情况时能在控制中心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对两条考试路线全程安装视频监控。 (三)驾驶室监控 1.控制中心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可随机调取车辆实时及历史音视频,在后排发生后监控室可听到。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应能在控制中心自动报警。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四)监控记录:1.应能按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时间、考试车辆等关键字段进行查询和回放。2.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临汾市市本级
2) 支付方式: 以转账汇款方式结算,由采购人转入入围供应商对公账户
3) 支付条件: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分包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临汾市市本级
2) 支付方式: 以转账汇款方式结算,由采购人转入入围供应商对公账户
3) 支付条件: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分包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临汾市市本级
2) 支付方式: 以转账汇款方式结算,由采购人转入入围供应商对公账户
3) 支付条件: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分包名称: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临汾市市本级
2) 支付方式: 以转账汇款方式结算,由采购人转入入围供应商对公账户
3) 支付条件: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2024-01-23 00:00:00起 至2025-01-30 00:0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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