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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机组驻勤酒店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23 收藏项目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机组驻勤酒店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货航机组驻勤酒店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400604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次采购3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含值班人员)在广州白云机场区域附近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南航综合楼至酒店往返交通、制服清洗等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货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及配套服务等。
1.5.2 项目预算为:10442080元/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估数量
(单位:间)
单价限价
(单位:元/日/间,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机组驻勤酒店服务 90 300 10442080 单价限价包含早餐、南航综合楼至酒店往返交通及相关配套服务,详见用户需求,合同交易上限按照综合考评结果调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机组驻勤酒店服务 广州白云机场附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配原则:采购结果仅作为供应商入围资格,拟成交供应商按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分配合同交易上限的50%(522万元)、第二名30%(313万元)、第三名20%(209.208万元);如拟成交供应商只有2名,则第一名分配合同交易上限的60%(6265248元)、第二名40%(4176832元)。合同期内机组及值班人员可自行选择入住酒店,由南货航飞行部和综合管理部根据入住人员评价及《驻勤酒店服务考核表》综合考评,结合实际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合同上限,但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上限不超10442080元(含税)。
1.9 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视航班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车辆运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使用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人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现场查验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响应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3)综合考评每两月开展一次,考评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由合同双方协商整改时限,整改不达标,将取消合作资格,合同份额调配至其他成交供应商。
1.10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指定邮箱接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供应商须具有①《特种行业许可证》、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8 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要求白云机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至供应商酒店的最短行车距离5公里(含)以内。【提供“百度地图”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酒店供房量需大于135间且达到挂牌三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同时满足携程评分大于4.5分。(注意: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等佐证材料。)
2.10 供应商酒店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机组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
2.11 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南航综合楼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7座及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注意:1.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2.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3.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是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
2.13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月【24】日08:30至【2024】年【1】月【26】日17:30;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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