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项目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成都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1.2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588号;
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成都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报价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成都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本清单说明的要求实施。
招标控制价为:10018653.96元,其中:
①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暂列金按5%计取,其中:装饰工程“暂列金”为224282.36元、强电工程“暂列金”为71300.33元、给排水工程“暂列金”为8702.3元、弱电工程“暂列金”为70474.56元、消防工程“暂列金”为50242.47元;
②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基本费率计取,其中: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119897.77元、强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22881.80元、给排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2067.64元、弱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30363.77元、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25446.15元;
③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规费”按Ⅰ档费率计取,其中:装饰工程“规费”为134895.57元、强电工程“规费”为30228.17元、给排水工程“规费”为2747.23元、弱电工程“规费”为39267.61元、消防工程“规费”为32926.56元。
“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及“规费”作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工程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或工程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中一种资质: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证书过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公告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2.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3 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的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每日9:30-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1项目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成都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1.2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588号;
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成都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报价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成都分中心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本清单说明的要求实施。
招标控制价为:10018653.96元,其中:
①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暂列金按5%计取,其中:装饰工程“暂列金”为224282.36元、强电工程“暂列金”为71300.33元、给排水工程“暂列金”为8702.3元、弱电工程“暂列金”为70474.56元、消防工程“暂列金”为50242.47元;
②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基本费率计取,其中: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119897.77元、强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22881.80元、给排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2067.64元、弱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30363.77元、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为25446.15元;
③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规费”按Ⅰ档费率计取,其中:装饰工程“规费”为134895.57元、强电工程“规费”为30228.17元、给排水工程“规费”为2747.23元、弱电工程“规费”为39267.61元、消防工程“规费”为32926.56元。
“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及“规费”作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工程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或工程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中一种资质: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证书过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公告截图,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2.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3 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的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每日9:30-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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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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