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陕西米脂小米研发中心展馆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李瑞,发包人为米脂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米脂县治黄西路黄研所院内;
2.2工程规模:布展项目面积约1090平方米,其中门厅和楼道楼梯约960平方米,研发中心展厅约35平方米 小米展厅面积约90平方米;
2.3项目发包控制价:932549.17元;
2.4计划工期:30天;
2.5发包范围:门厅和楼道楼梯约960平方米,研发中心展厅约35平方米,小米展厅面积约90平方米。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2信誉情况: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活动,申请人提供信用报告。
3.3财务要求:须附须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外省企业须”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3.1-3.5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申请人须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磋商申请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申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7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发包项目陕西米脂小米研发中心展馆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李瑞,发包人为米脂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米脂县治黄西路黄研所院内;
2.2工程规模:布展项目面积约1090平方米,其中门厅和楼道楼梯约960平方米,研发中心展厅约35平方米 小米展厅面积约90平方米;
2.3项目发包控制价:932549.17元;
2.4计划工期:30天;
2.5发包范围:门厅和楼道楼梯约960平方米,研发中心展厅约35平方米,小米展厅面积约90平方米。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2信誉情况: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活动,申请人提供信用报告。
3.3财务要求:须附须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外省企业须”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3.1-3.5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申请人须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磋商申请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申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7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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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陕西米脂小米研发中心展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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