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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府东路(浏阳河-黄兴大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桥面防水工程专业分包计划(一二工区)任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湘府东路(浏阳河-黄兴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4.1.1、工程名称:湘府东路(浏阳河-黄兴大道)建设工程。
4.1.2、工程地点:长沙高铁新城会展片区。
4.2、招标范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湘府东路(浏阳河-黄兴大道)建设工程桥面防水工程专业分包(一二工区),具体参考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包含的工作内容,最终范围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有)等证件资料齐全且企业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企业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需加盖公章)
③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资料(需加盖公章);
④增值税一般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需加盖公章);
⑥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3、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4)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公告认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25 日15:0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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