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辐射巡检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辐射巡检仪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需求:建湖县人民医院辐射巡检仪采购项目,数量2台,具体参数详见附件二。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6.付款方式:项目供货安装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7.采购预算: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8.质保期: 一 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前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
二、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辐射巡检仪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需求:建湖县人民医院辐射巡检仪采购项目,数量2台,具体参数详见附件二。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6.付款方式:项目供货安装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7.采购预算: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8.质保期: 一 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前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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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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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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