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洛浦县2.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引水渠 2km,新建沉沙调节池 990 万 m3,新建管道 70km 及其他所有配套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6 | 和田地区洛浦县灌区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 | 60 | 包括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和田地区洛浦县灌区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类专题、文物古迹调查及文物征迁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使用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请报告和项目选址意见书,等沉沙调节池前期手续所有必要性附件的审批办理,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类似水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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