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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收藏项目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5000元/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垂直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维修保养期限:二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国家现行各项国家相关标准。
6、服务地址:(请登录)
7、食堂电梯使用率高我院要求,主板变频器套,编码器,接触器4,电源24v,变压器,主机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轿顶通讯板,指令板,按钮10个,门机变频器,门机马达,光幕,张紧轮,限速器配件一次性采购由我院保管,发现故障及时更换维修
8、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7: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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