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2-WG-51号地块住宅项目临电施工工程公告(资格预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需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提供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临时用电工程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1年1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书等,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资料提供不全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原件核查)。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三个月)(上述原件不需装袋)及预审材料于2024-1-29午13:00至13:30递交材料并签到,未签到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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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铂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苏地2022-WG-51号地块住宅项目临电施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长路北侧、金枫路西侧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造价约158.77万元 建筑面积: 约114000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158.7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2-10至2024-3-9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
0001 |
苏地2022-WG-51号地块住宅项目临电施工工程 |
158.77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及以上资质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
良好 |
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需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提供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临时用电工程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1年1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书等,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资料提供不全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原件核查)。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三个月)(上述原件不需装袋)及预审材料于2024-1-29午13:00至13:30递交材料并签到,未签到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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