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cec2024012200001271128报名截止: 2024-01-25 18:00:00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广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恒大中心1#楼及周边地下室剩余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电梯租赁招标】。
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50635.36m2(地上35123.49m2地下15511.87m2)、层数30(地上27/地下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建筑高度88.535m、层高3.1m(地上27层/地下3层)工程地点:柳州市城中区通达路2号计税方式:一般计税】。
3.招标内容:
4.乙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
4.1 乙方应具有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相应租赁资质。乙方应在租赁设备进场前10天向甲方出具乙方资质和租赁设备产权证明文件。资质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4.2 如乙方自行进行设备安装拆卸,乙方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乙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装拆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第三方相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安拆合同、安全协议等。
4.3 设备产权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产权应为其所属,权属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证、产品合格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备案证明、产权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购买发票、支付凭证;如属于转租或者授权经营的,除前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设备所有权人同意乙方转租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性能、使用年限、安全等各方面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满足甲方施工需求。
如乙方出租的设备属特种设备,乙方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制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等建筑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协助甲方办理使用登记等手续,向甲方提供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4.4 乙方提供的设备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甲方规定的出厂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6)标准节及主要构配件无可追溯制造日期的永久性标志;
(7)其它对质量安全产生影响的情况。
4.5 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所需费用已含于设备进出场费用之中。乙方应当建立建筑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在安装完毕后必须向具体使用单位提供齐全的验收合格有效资料。
5.进出场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电梯及所有部件的进出场运输、安装及拆卸费(含机械及人工,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保险费);
(2)施工电梯调试、报检、取证费;
(3)附着顶升人工费(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保险费);
(4)方案评审费;
(5)预埋支腿费,如项目无损坏退回,该费用不计;
(6)专家论证费;
(7)设备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费、检测费;
(8)管理费;
(9)税费、利润。
6.设备操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不提供设备操作人员。乙方提供的每个操作人员均应下发委派书,如需要更换操作人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报备告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具体上下班时间,操作人员不得因其它原因延误上班时间,确保设备按时配合使用。操作人工计价方式采用单人数计算,不得采用包干价方式。
7.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
8.安全要求:投标单位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资质,遵守安全生产法,确保在安装过程及运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杜绝违规操作,设置安全标识标语、安全警告等相关警示牌。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10.工期要求:【具体时间由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11.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2.付款条件:
(1)租金支付:设备租赁费以资产方式支付,每月21日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租金,甲方在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当月租金的【 70 】%,剩余的【 30 】%留作质保金,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与质保金(无息退返)在设备拆除且清理出场后的90天内支付。如涉及贴现费用,贴现费由【 乙 】方承担。
(2)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设备进出场费以资产方式支付。在设备进场安装能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准用证明文件后,甲方在乙方当月结算办理签字等各项手续完善后支付进出场、安拆费的【 60 】%;乙方将设备拆卸离场后的【 90 】天内,甲方支付剩余的进出场、安拆费。
(3)操作人员工资支付:操作人员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按月【100】%向乙方支付操作人工费用。即使甲方因其他因素未足额支付乙方当月操作人工费,乙方须无条件按时足额支付操作人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如乙方逾期支付操作人员工资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甲方可根据现场情况代乙方向操作人员直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视为已将相应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所提供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服务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并将操作人员费用支付给第三方单位。
14.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四局各局属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广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恒大中心1#楼及周边地下室剩余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电梯租赁招标】。
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50635.36m2(地上35123.49m2地下15511.87m2)、层数30(地上27/地下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建筑高度88.535m、层高3.1m(地上27层/地下3层)工程地点:柳州市城中区通达路2号计税方式:一般计税】。
3.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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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出厂年限 |
出厂单位 |
数量(台) |
租赁期限(月) |
租金 (元/台/月) |
操作人员工资(元/月/台) |
进出场及安拆费(元/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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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 |
SC200/200 |
3年 |
/ |
1 |
14 |
税率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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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增值税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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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金 :¥【 】元(大写: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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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增值税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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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实际数量以甲方通知且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明的施工电梯数量为准。 (2)具体所需高度以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为准。 (3)租金中已包含设备所有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辅助费、租赁费、维修保养费、配件费、附着费、各种保险费及当地安监局验收费、年检费等】。如租赁时间不满整月时,租金按日计算,日租金不含税单价=月租金不含税单价/30。 (4)乙方提供的施工电梯在进场安装前应全面维修保养,经自检合格,且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三年。 (5) 乙方提供的施工电梯品牌仅限于:中联重科、湖北江汉、三一重工、西安京龙、徐工、广西建机、浙江建机以及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6)人工费用为24小时包干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指挥人员工资、奖金、夜餐、劳动保护费、保险及一切福利等待遇等。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配置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每班人员配备数量必须保证不少于2名司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保证操作人员工作时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现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人员调配及整改维修,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及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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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
4.1 乙方应具有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相应租赁资质。乙方应在租赁设备进场前10天向甲方出具乙方资质和租赁设备产权证明文件。资质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4.2 如乙方自行进行设备安装拆卸,乙方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乙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装拆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第三方相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安拆合同、安全协议等。
4.3 设备产权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产权应为其所属,权属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证、产品合格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备案证明、产权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购买发票、支付凭证;如属于转租或者授权经营的,除前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设备所有权人同意乙方转租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性能、使用年限、安全等各方面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满足甲方施工需求。
如乙方出租的设备属特种设备,乙方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制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等建筑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协助甲方办理使用登记等手续,向甲方提供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4.4 乙方提供的设备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甲方规定的出厂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6)标准节及主要构配件无可追溯制造日期的永久性标志;
(7)其它对质量安全产生影响的情况。
4.5 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所需费用已含于设备进出场费用之中。乙方应当建立建筑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在安装完毕后必须向具体使用单位提供齐全的验收合格有效资料。
5.进出场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电梯及所有部件的进出场运输、安装及拆卸费(含机械及人工,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保险费);
(2)施工电梯调试、报检、取证费;
(3)附着顶升人工费(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保险费);
(4)方案评审费;
(5)预埋支腿费,如项目无损坏退回,该费用不计;
(6)专家论证费;
(7)设备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费、检测费;
(8)管理费;
(9)税费、利润。
6.设备操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不提供设备操作人员。乙方提供的每个操作人员均应下发委派书,如需要更换操作人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报备告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具体上下班时间,操作人员不得因其它原因延误上班时间,确保设备按时配合使用。操作人工计价方式采用单人数计算,不得采用包干价方式。
7.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
8.安全要求:投标单位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资质,遵守安全生产法,确保在安装过程及运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杜绝违规操作,设置安全标识标语、安全警告等相关警示牌。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10.工期要求:【具体时间由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11.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2.付款条件:
(1)租金支付:设备租赁费以资产方式支付,每月21日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租金,甲方在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当月租金的【 70 】%,剩余的【 30 】%留作质保金,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与质保金(无息退返)在设备拆除且清理出场后的90天内支付。如涉及贴现费用,贴现费由【 乙 】方承担。
(2)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设备进出场费以资产方式支付。在设备进场安装能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准用证明文件后,甲方在乙方当月结算办理签字等各项手续完善后支付进出场、安拆费的【 60 】%;乙方将设备拆卸离场后的【 90 】天内,甲方支付剩余的进出场、安拆费。
(3)操作人员工资支付:操作人员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按月【100】%向乙方支付操作人工费用。即使甲方因其他因素未足额支付乙方当月操作人工费,乙方须无条件按时足额支付操作人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如乙方逾期支付操作人员工资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甲方可根据现场情况代乙方向操作人员直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视为已将相应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所提供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服务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并将操作人员费用支付给第三方单位。
14.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四局各局属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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