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信息化项目流量率定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对路庙南站等15处茨淮新河灌区范围内站点的流量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流量自动监测成果校测,同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看、测验方式选择、现场测验、成果分析对比并出具分析报告以及对上桥抽水站水量关系分析率定并出具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对路庙南站等15处茨淮新河灌区范围内站点的流量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流量自动监测成果校测,同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看、测验方式选择、现场测验、成果分析对比并出具分析报告以及对上桥抽水站水量关系分析率定并出具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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