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3-DY-C002-1
项目名称: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玉里水库工程)单独选址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6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31日 23:30
项目编号:NKHY2023-DY-C002-1
项目名称: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玉里水库工程)单独选址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6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余财购2023B001037896 | 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玉里水库工程)单独选址工作 | 1 | 项 | 8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31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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