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陕北榆林过大年”春节烟花表演活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0 万元, 招标人为榆林高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 年“陕北榆林过大年”春节烟花表演活动项目,主要内容包含 2024 年“陕北榆林过大年 ”榆林高新区春节烟花表演活动的烟花采购及在榆林高新区指定的储备用地上进行烟花燃放表演等安全工作。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陕北榆林过大年”春节烟花表演活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陕北榆林过大年”春节烟花表演活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 2022 年度企业年检报告;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完 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投标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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