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泰山路站、南三环站(含匝道剩余部分)工后恢复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自桥上村站至徐州东站,正线全长约26.2km,设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南三环站设置于北京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车站有效站台位于交叉口西侧,与3号线车站实现“T”型节点换乘。泰山路站设于三环南路与泰山路交叉路口处,沿三环南路东西向设置。
2.2 招标范围
泰山路站涉及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或导改路、雨污水接驳、交通设施、照明设施、治安设施、交安设施、数字化监控等拆除或新建等;
南三环站涉及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或导改路、雨污水接驳、交通设施、照明设施、治安设施、交安设施、数字化监控等拆除或新建等,以及三环南路快速路高架R6下匝道剩余部分;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3合同估算价: 1362.482760 万元。
2.4工期要求:921 日历天,其中R6下匝道剩余部分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 月 22 日至 2024年 2 月 2 日 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泰山路站、南三环站(含匝道剩余部分)工后恢复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自桥上村站至徐州东站,正线全长约26.2km,设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南三环站设置于北京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车站有效站台位于交叉口西侧,与3号线车站实现“T”型节点换乘。泰山路站设于三环南路与泰山路交叉路口处,沿三环南路东西向设置。
2.2 招标范围
泰山路站涉及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或导改路、雨污水接驳、交通设施、照明设施、治安设施、交安设施、数字化监控等拆除或新建等;
南三环站涉及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或导改路、雨污水接驳、交通设施、照明设施、治安设施、交安设施、数字化监控等拆除或新建等,以及三环南路快速路高架R6下匝道剩余部分;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3合同估算价: 1362.482760 万元。
2.4工期要求:921 日历天,其中R6下匝道剩余部分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 月 22 日至 2024年 2 月 2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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