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范围:260吨履带吊租赁,带塔臂全工况。
2.2 服务期: 8个月
2.3 服务地点: 广东湛江巴斯夫项目现场
2.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须自出厂日起至投标日内五年以内的机械; 投标人所提供机械须具备效期内的商业保险、交强险等相关的保单; 投标人保证合同标的物来源合法,对机械设备具有所有权,因投标人将不具有处分权的机械设备出租给甲方,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在安全性能检测的有效期内,提供真实有效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保证性能良好、功能齐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并符合施工条件要求;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吊装服务经验的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合格服务商。 (2)财务能力要求:服务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可接收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4-01-22 10:00 起至2024-01-25 17:30止(北京时间)
6.1 获取时间
从2024-01-22 10:00 起至2024-01-26 17:30止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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