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算力高效调度示范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云龙大道以南区域,五方路北侧、科创路东侧,为保证项目的用电负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拟配套建设吴江算力中心110KV变电站,变电站项目新建 2 台变压器,容量为2×50MVA,远景拟增容至 4×50MVA。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吴江算力中心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的招标内容包括电力变压器及各级电压配电装置,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装置,站用变成套装置,交流所用电系统设备,直流操作电源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装置,远方微机测控系统设备等电气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等工程建设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48780000元(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8780000元(含税)。
1.4★建设地点:(请登录)
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1.6★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878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1.6类似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机电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1.8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 相关产品或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1月23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1月29日24:00:00。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算力高效调度示范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云龙大道以南区域,五方路北侧、科创路东侧,为保证项目的用电负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拟配套建设吴江算力中心110KV变电站,变电站项目新建 2 台变压器,容量为2×50MVA,远景拟增容至 4×50MVA。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吴江算力中心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的招标内容包括电力变压器及各级电压配电装置,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装置,站用变成套装置,交流所用电系统设备,直流操作电源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装置,远方微机测控系统设备等电气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等工程建设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48780000元(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8780000元(含税)。
1.4★建设地点:(请登录)
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1.6★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878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1.6类似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机电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1.8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 相关产品或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1月23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1月29日24: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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