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至县东流苗圃智能化大棚
预算金额:186.5468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5468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新建1座智能化连栋育苗大棚,新建5座普通薄膜拱形棚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东至县东流苗圃智能化大棚
预算金额:186.5468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5468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新建1座智能化连栋育苗大棚,新建5座普通薄膜拱形棚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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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东至县东流苗圃智能化大棚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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