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西安高新区灵沼路(南丰三路以东108m-沣镐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西安市高新区;
3、招标数量:
3.1拟招标规格数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开户许可证;
4.4近一年度财务报表;
4.5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6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劳务分包招标)
4.7符合 /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专业分包招标)
4.8提供近三年内与陕建单位合作并提供业绩合同不少于五份;
4.9凡参与投标的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4.10凡参与投标的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应向招标方提供标的实物,以便封样;
4.11投标方要对招标方所招的每一个项进行投标,有缺项的视为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 2024年1月13日 至 2024年1月18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工程地点:西安市高新区;
3、招标数量: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质量标准 |
采购时间 |
|
1 |
水泥(袋装) |
PO-42.5 |
540吨 |
合格 |
2024年1月30日 |
|
2 |
级配碎石 |
实验配比 |
1300m3 |
合格 |
2024年1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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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开户许可证;
4.4近一年度财务报表;
4.5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6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劳务分包招标)
4.7符合 /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专业分包招标)
4.8提供近三年内与陕建单位合作并提供业绩合同不少于五份;
4.9凡参与投标的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4.10凡参与投标的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应向招标方提供标的实物,以便封样;
4.11投标方要对招标方所招的每一个项进行投标,有缺项的视为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 2024年1月13日 至 2024年1月18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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