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用次氯酸钠 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次氯酸钠用于我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深度处理装置膜清洗及装置氨氮降解、总出水杀菌消毒;橡胶运行部用于污水处理装置COD降解、氨氮降解处理。2024年年度计划中兰州地区需求计划6700吨。
2.2预估采购金额:436万元(含13%税)。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用次氯酸钠 :数量6700吨;共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请登录)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每批次接招标人通知48小时内到货;若因兰州石化排产等原因造成2025年3月31日前未完成交货,合同余量不予执行。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5年3月31日。
2.8最高投标限价:次氯酸钠650元/吨(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2或2023)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4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4.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危险货物运输。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接到发货通知后48小时以内将货物送达现场,节假日保证正常送货。承诺在甲方水质不稳定时具备每天30-40吨的供货保障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1月21日至2024年01月2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用次氯酸钠 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次氯酸钠用于我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深度处理装置膜清洗及装置氨氮降解、总出水杀菌消毒;橡胶运行部用于污水处理装置COD降解、氨氮降解处理。2024年年度计划中兰州地区需求计划6700吨。
2.2预估采购金额:436万元(含13%税)。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用次氯酸钠 :数量6700吨;共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请登录)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每批次接招标人通知48小时内到货;若因兰州石化排产等原因造成2025年3月31日前未完成交货,合同余量不予执行。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5年3月31日。
2.8最高投标限价:次氯酸钠650元/吨(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2或2023)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4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4.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危险货物运输。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接到发货通知后48小时以内将货物送达现场,节假日保证正常送货。承诺在甲方水质不稳定时具备每天30-40吨的供货保障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1月21日至2024年01月2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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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用次氯酸钠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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