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能源【2022】543号
1.4 招标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3-12-285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G2023-12-2853
2.5 建设地点:
2.6 计划工期:从开工期,270日历天内具备投产条件。
2.7合同估算价:3700万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蒸发”零排放工艺,利用低温烟气热量对脱硫废水进行浓缩减量,同时再利用高温烟气热量对减量后脱硫废水进行固化处理,以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投标方负责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制造及安装、调试、消缺、培训、性能试验及验收,并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
2.9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0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面①-③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的 EPC工程成功投运的合同业绩(投运业绩须采用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蒸发工艺)。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2)对应业绩用户证明资料或检测报告: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
(3)其他资料: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等级、台数和其他项目特征(如工艺)的,则须同时提供有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成功投运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0日10时00分
1.1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能源【2022】543号
1.4 招标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3-12-285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G2023-12-2853
2.5 建设地点:
2.6 计划工期:从开工期,270日历天内具备投产条件。
2.7合同估算价:3700万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蒸发”零排放工艺,利用低温烟气热量对脱硫废水进行浓缩减量,同时再利用高温烟气热量对减量后脱硫废水进行固化处理,以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投标方负责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制造及安装、调试、消缺、培训、性能试验及验收,并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
2.9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0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面①-③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的 EPC工程成功投运的合同业绩(投运业绩须采用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蒸发工艺)。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2)对应业绩用户证明资料或检测报告: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
(3)其他资料: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等级、台数和其他项目特征(如工艺)的,则须同时提供有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成功投运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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