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Z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岐伯山院区发电机保养项目;
4、采购内容:南院区两台发电机一台1000kw,1台500kw。岐伯山两台发电机600kw。更换电瓶4组。详见清单:
5、工期:10日历天;
6、质保期:更换材料(三滤、蓄电池、机油、防冻液)需质保一年;
7、预算金额:4.4万元;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8、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三、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下午2点30分
1、项目编号:ZZ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岐伯山院区发电机保养项目;
4、采购内容:南院区两台发电机一台1000kw,1台500kw。岐伯山两台发电机600kw。更换电瓶4组。详见清单: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南院区 |
1000KW发电机1台 |
柴滤 |
个 |
2 |
|
机滤 |
个 |
2 |
||
|
空滤 |
个 |
2 |
||
|
机油(18L) |
桶 |
4 |
||
|
防冻液(9KG) |
桶 |
25 |
||
|
蓄电池(200Ah) |
块 |
2 |
||
|
500KW发电机1台 |
柴滤 |
个 |
2 |
|
|
机滤 |
个 |
2 |
||
|
空滤 |
个 |
2 |
||
|
机油(18L) |
桶 |
4 |
||
|
防冻液(9KG) |
桶 |
16 |
||
|
蓄电池(165Ah) |
块 |
2 |
||
|
2、岐伯山 |
600KW发电机2台 |
柴滤 |
个 |
6 |
|
机滤 |
个 |
4 |
||
|
空滤 |
个 |
2 |
||
|
机油(18L) |
桶 |
6 |
||
|
防冻液(9KG) |
桶 |
40 |
||
|
蓄电池(165Ah) |
块 |
4 |
5、工期:10日历天;
6、质保期:更换材料(三滤、蓄电池、机油、防冻液)需质保一年;
7、预算金额:4.4万元;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8、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三、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下午2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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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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