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梨树县城区内各公园广场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877万元
采购需求: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般需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四、磋商预备会议:无。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梨树县城区内各公园广场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877万元
采购需求: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般需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四、磋商预备会议:无。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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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梨树县城区内各公园广场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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