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概况
3.建设单位: 涞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79943.5㎡
6、采购物资明细:(详见采购清单)
第二条: 招标要求
2.质量技术要求:
2.1、保证项目:轻钢龙骨和罩面板的种类、规格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轻钢龙骨的安装必须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罩面板应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等缺陷,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
2.2、基本项目:轻钢骨架的吊杆、大、中、小龙骨应位置正确,顺直、无弯曲、无变形,吊挂件、连接件应符合要求;罩面板表面平整、洁净、颜色一致,无污染等缺陷。
2.3、轻钢龙骨:龙骨间距2㎜,龙骨平直2㎜,龙骨四周水平正负2mm
2.4、罩面板:表面平整2㎜,接缝平整2㎜,接缝高低1㎜,顶棚四周水平正负2mm
2.5、其他质量要求:无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要求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详见清单 。
2、厂家要求:无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
2、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电汇,1、每月25#双方核对实际到货量,下月25#之前支付本月供货量的80%,以此类推。2、供货完成且项目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至供货量的100%,
3、发票约定: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根据要求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01月19 日 14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 19 日 14 时00 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 01月19日 16时 00 分。
- 工程名称:河北涞源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科创园(南区)
3.建设单位: 涞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79943.5㎡
6、采购物资明细:(详见采购清单)
第二条: 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技术要求:
2.1、保证项目:轻钢龙骨和罩面板的种类、规格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轻钢龙骨的安装必须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罩面板应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等缺陷,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
2.2、基本项目:轻钢骨架的吊杆、大、中、小龙骨应位置正确,顺直、无弯曲、无变形,吊挂件、连接件应符合要求;罩面板表面平整、洁净、颜色一致,无污染等缺陷。
2.3、轻钢龙骨:龙骨间距2㎜,龙骨平直2㎜,龙骨四周水平正负2mm
2.4、罩面板:表面平整2㎜,接缝平整2㎜,接缝高低1㎜,顶棚四周水平正负2mm
2.5、其他质量要求:无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要求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详见清单 。
2、厂家要求:无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
2、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电汇,1、每月25#双方核对实际到货量,下月25#之前支付本月供货量的80%,以此类推。2、供货完成且项目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至供货量的100%,
3、发票约定: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根据要求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01月19 日 14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 19 日 14 时00 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 01月19日 16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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