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LZC
二、比选项目: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
1、比选人: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分包:本项目共1包。
3、比选内容:对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比选申请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条件:
(1)取得省级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作为有效比选申请人条件:缴纳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保证金。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 1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 1月22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 ), (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项目: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
1、比选人: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分包:本项目共1包。
3、比选内容:对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比选申请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条件:
(1)取得省级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作为有效比选申请人条件:缴纳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保证金。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 1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 1月22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 ), (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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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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