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
项目名称:皮山县项目管理费(皮山县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皮山县项目管理费(皮山县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 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团队安排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技术性强的骨干组成,配合皮山县乡村振兴局对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给予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皮山县乡村振兴局对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同时,配合皮山县乡村振兴局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在项目验收前,由第三方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是否合规、过程管理资料是否齐全、项目结算工作是否完成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合规合法性;完成项目验收后,及时汇总整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通过专业知识,提出解决办法,防范此类问题的出现,在扎实的技术支撑下,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我单位业务干部的项目管理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12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12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3年10月-12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缴纳凭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PSXZC2
项目名称:皮山县项目管理费(皮山县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皮山县项目管理费(皮山县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 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团队安排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技术性强的骨干组成,配合皮山县乡村振兴局对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给予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皮山县乡村振兴局对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同时,配合皮山县乡村振兴局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在项目验收前,由第三方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是否合规、过程管理资料是否齐全、项目结算工作是否完成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合规合法性;完成项目验收后,及时汇总整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通过专业知识,提出解决办法,防范此类问题的出现,在扎实的技术支撑下,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我单位业务干部的项目管理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12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12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3年10月-12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缴纳凭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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