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GC2023-060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
(二)项目编号:BTXM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清厢快速路北侧、厢竹大道西侧;
(四)项目规模:GC2023-060地块占地面积73849.73㎡,总建筑面积约194139.0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69339.04㎡,学校约24800㎡。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范围
GC2023-060地块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包括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及负责完成勘察报告的备案工作。探孔进尺深度共约6150.00米。实际钻孔数量及深度需要根据最终平面图以及规范和设计要求布置。
三、勘察服务期限
(一)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二)成果提交日期:发包人每次下发的开工令所包含的范围勘察完成后,5天内出具中间报告,15天内出具正式勘察报告。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根据现场情况,分批次进行现场勘察)
四、资格要求
(一)应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应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或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且须清晰反映工程内容、金额及签订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诚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应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且能显示查询时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五、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政策,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符合地方规定,真实反映地质情况,勘察方案可行、技术先进合理,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勘察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段进行勘察,每个阶段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并提供该分段正式勘察成果报告且勘察报告经审查通过后15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勘察费用金额的80%;当勘察人提交所有分段的正式勘察报告并完成最终结算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所有勘察费用结算金额的17%给勘察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实际完成勘察费用结算金额的3%给勘察人。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勘察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20 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期限: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勘察人勘察工作完成之日止。但采用
履约保函时,如果勘察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勘察工作完成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勘察工作完成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5.退还: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经有关行政部门备案的勘察成果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勘察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勘察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勘察人(无息)。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
(一)项目名称:GC2023-060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
(二)项目编号:BTXM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清厢快速路北侧、厢竹大道西侧;
(四)项目规模:GC2023-060地块占地面积73849.73㎡,总建筑面积约194139.0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69339.04㎡,学校约24800㎡。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范围
GC2023-060地块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包括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及负责完成勘察报告的备案工作。探孔进尺深度共约6150.00米。实际钻孔数量及深度需要根据最终平面图以及规范和设计要求布置。
三、勘察服务期限
(一)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二)成果提交日期:发包人每次下发的开工令所包含的范围勘察完成后,5天内出具中间报告,15天内出具正式勘察报告。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根据现场情况,分批次进行现场勘察)
四、资格要求
(一)应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应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或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且须清晰反映工程内容、金额及签订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诚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应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且能显示查询时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五、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政策,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符合地方规定,真实反映地质情况,勘察方案可行、技术先进合理,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勘察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段进行勘察,每个阶段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并提供该分段正式勘察成果报告且勘察报告经审查通过后15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勘察费用金额的80%;当勘察人提交所有分段的正式勘察报告并完成最终结算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所有勘察费用结算金额的17%给勘察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实际完成勘察费用结算金额的3%给勘察人。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勘察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20 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期限: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勘察人勘察工作完成之日止。但采用
履约保函时,如果勘察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勘察工作完成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勘察工作完成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5.退还: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经有关行政部门备案的勘察成果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勘察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勘察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勘察人(无息)。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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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GC2023-060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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