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全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0946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2.8336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请登录)
(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目标:
本次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5124平方米。主要内容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全部改造内容以及上述改造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系统调试、施工后防火自检测、试运行、培训、竣工资料、验收、最终交付使用、质保以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全部承包工作。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建设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全部施工内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统一标准。
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将组织专业公司进行消防、电气防火检测,涉及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若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为本次施工范围内,须由成交单位及时整改直至符合消防、电气防火检测要求,并承担因其整改所产生的人、材、机等费用。
(3)标段划分:无。
(4)磋商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9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按照合同约定日历天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1-2022 年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名录内且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且未被暂扣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誉要求: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与采购人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物业管理单位;(10)供应商须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0946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2.8336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请登录)
(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目标:
本次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5124平方米。主要内容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全部改造内容以及上述改造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系统调试、施工后防火自检测、试运行、培训、竣工资料、验收、最终交付使用、质保以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全部承包工作。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建设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全部施工内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北京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统一标准。
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将组织专业公司进行消防、电气防火检测,涉及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若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为本次施工范围内,须由成交单位及时整改直至符合消防、电气防火检测要求,并承担因其整改所产生的人、材、机等费用。
(3)标段划分:无。
(4)磋商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9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按照合同约定日历天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1-2022 年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名录内且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且未被暂扣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誉要求: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与采购人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物业管理单位;(10)供应商须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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