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新街道元帅庙村金泰BD小区智慧小区监控设备租赁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规模:金新街道元帅庙村金泰BD小区智慧小区监控设备租赁项目需在金新街道金泰花园B区和D区重要位置及区域安装视频监控24台,结构化相机44台。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
3、安装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在业主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监控设备完成所有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一机一档、公安图像网接入及公安云侦平台上线工作。
4、租赁期限: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5、总投资额:人民币 35.85万元/五年。
6、最高限价:人民币7.17万元/一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用交通”网站、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 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运营商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其母公司或母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人员、资质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五、 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9日。
二、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规模:金新街道元帅庙村金泰BD小区智慧小区监控设备租赁项目需在金新街道金泰花园B区和D区重要位置及区域安装视频监控24台,结构化相机44台。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
3、安装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在业主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监控设备完成所有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一机一档、公安图像网接入及公安云侦平台上线工作。
4、租赁期限: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5、总投资额:人民币 35.85万元/五年。
6、最高限价:人民币7.17万元/一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用交通”网站、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 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运营商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其母公司或母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人员、资质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五、 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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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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