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NJH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北灰渣填埋场二期工程 招标人为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板路基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江北环保产业园 |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 建设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 | 1 |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Q235钢板路基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数量: | 1批 |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交货地点: |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江北环保产业园江北灰渣填埋场预留地块内 |
| 交货期: | 交货日期:30日历日内交货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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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要求: |
| / |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具有220万元及以上钢板路基箱或钢结构制作安装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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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要求: |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须将涵盖以下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及违法违纪不良行为; e、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7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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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江北灰渣填埋场二期工程钢板路基箱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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