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机关大院、水培小区(原培训中心)及院内居民小区提供物业、安保管理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机关大院、水培小区(原培训中心)及院内居民小区提供物业、安保管理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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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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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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