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盛泽镇农水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91862000396001001)
1.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盛泽管理服务站的2023年度盛泽镇农水工程已经盛泽镇人民政府(盛政经审发【2023】3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2023年度盛泽镇农水工程(二标段)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盛泽镇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防洪挡墙5096米,其中拆建、新建防洪挡墙2587米,加固防洪挡墙2509米;新建溢流坝2座,涵桥2座,新建生态河道3条。其中二标段包括:(1)防洪挡墙1754m,共3处,其中堤防达标建设1767m,护岸拆/新建433m,加固 1321m;(2)生态河道建设3条,为鳑鲏港、三里泾及斜港,总长 7.688km,其中斜港清淤疏浚长3.87km,清淤疏浚方量约9.31万m3,新建生态护坡8.168km,岸坡绿化7.54 万m2。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97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4年02月25日至2024年05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04月30日前须完成水下工程。)
4.标段内容如下表: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1 |
2023年度盛泽镇农水工程( 二标段) |
2005.52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申报(注册登记)的业绩。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B、C 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来(至2023年1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一年内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并提供截图信息。
(7)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认定为有在建项目);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业绩指: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经验。(时间以完(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等能充分证明业绩信息的材料,并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来(至2023年1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⑤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24日17: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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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3年度盛泽镇农水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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