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2、项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佛心桥37号
3、比选范围: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工程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检测及功能性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常规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保温节能检测、钢结构、PC构件检测、门窗及装饰装修、能效测评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市政材料及CCTV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根据比选人要求确定,检测要求需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4、最高限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 113号)收费标准的80%为最高费率限价。
5、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之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及等级:
(1)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2023年09月-11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本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单位与本项目没有利害关系;
3)不存在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的情况;
4)本单位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且未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比选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8日09:00到2024年01月25日17点30分
1、项目名称: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2、项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佛心桥37号
3、比选范围: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工程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检测及功能性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常规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保温节能检测、钢结构、PC构件检测、门窗及装饰装修、能效测评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市政材料及CCTV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根据比选人要求确定,检测要求需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4、最高限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 113号)收费标准的80%为最高费率限价。
5、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之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及等级:
(1)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2023年09月-11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本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单位与本项目没有利害关系;
3)不存在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的情况;
4)本单位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且未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比选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8日09:00到2024年01月25日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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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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