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易扶工程安置点监控系统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08
3、委托代理编号:HZY-ZC-24401
4、采购项目预算:1133312.5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各安置点监控的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10、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双峰县易扶工程安置点监控系统项目 1133312.52元 双峰县易扶工程安置点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内容:1、摄像头安装;2、硬盘录像机;3、管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33312.52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2.1根据湘财购【2020】46号文件精神,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
③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2月 8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易扶工程安置点监控系统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08
3、委托代理编号:HZY-ZC-24401
4、采购项目预算:1133312.5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各安置点监控的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10、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双峰县易扶工程安置点监控系统项目 1133312.52元 双峰县易扶工程安置点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内容:1、摄像头安装;2、硬盘录像机;3、管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33312.52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2.1根据湘财购【2020】46号文件精神,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
③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2月 8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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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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