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四座特型塔塔体及其附属亮化设施(含安装)。
1.3 采购预算:含税493.5万元,按中标单价*预估数量签订合同。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如下: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量为4个。
1.5 ★交货期:下发通知后60日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6 交货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保修期:5年。
1.8 中标人数量:每标包1个。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附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标包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3)为本标包配置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a.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b.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c.人员在不同标包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则按标包顺序靠后的人员将不予认可。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塔体亮化类相关】。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9制造商: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塔体制造商。
2.10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17日17时30分至2024年0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四座特型塔塔体及其附属亮化设施(含安装)。
1.3 采购预算:含税493.5万元,按中标单价*预估数量签订合同。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如下:
| 标包 | 名称 | 含税预算(万元) |
| 1 | 温州瑞安高速特型塔 | 146.06 |
| 2 | 嘉兴海宁长安特型塔 | 120 |
| 3 | 温州龙港特型塔 | 117.57 |
| 4 | 湖州安吉梅溪特型塔 | 109.87 |
| 合计 | 493.5 | |
1.5 ★交货期:下发通知后60日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6 交货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保修期:5年。
1.8 中标人数量:每标包1个。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附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序号 | 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
| 瑞安塔 | 嘉兴塔 | 龙港塔 | 湖州塔 | ||||||
| 1 | 主塔结构 | 塔体(含接地、地脚螺栓) | 52.59 | 41.98 | 34.5 | 31.5 | 吨 | 瑞安塔:12500 嘉兴塔:12500 龙港塔:12500 湖州塔:11750 |
钢构包含主塔结构、螺栓、预埋件,其中主塔主材为Q355B,辅材为Q235B,螺栓6.8S/8.8S,预埋件材质为45#钢,包人工机械运输施工等. |
| 2 | 电源设备 | 电源机柜(体积≥1.5m³) | 2 | 1 | 1 | 个 | 3100 | 电源机柜1200*2400,安装亮化400W电源 | |
| 3 | 整塔电气配电箱 | 1 | 1 | 1 | 1 | 台 | 3000 | 配电箱安装电表、时控开关、空气开关等 | |
| 4 | 外立面及亮化 | 喷塑 | 52.59 | 41.98 | 吨 | 800 | 静电粉末喷涂涂装,磨砂外观,颜色甲方确定 | ||
| 5 | 油漆 | 31.5 | 吨 | 500 | 新型钢结构防护油漆,颜色甲方确定 | ||||
| 6 | 常规玻璃钢 | 132.8 | m² | 350 | 4mm玻璃钢平板结构,根据相应造型定制 | ||||
| 7 | 造型玻璃钢 | 127.98 | 172 | 86.1 | 466.15 | m² | 600 | 6mm玻璃钢曲面结构,根据相应造型定制 | |
| 8 | 线条灯-1米 | 2004 | 条 | 48 | 功率10W/条 | ||||
| 9 | 幕布及灯箱 | 269 | 45 | m² | 120 | ||||
| 10 | 灯箱 | 66 | 99 | 45 | m² | 900 | 广告刀刮布灯箱,内容可根据业主定制 | ||
| 11 | 发光字 | 99.5 | 33.04 | 14.52 | 7.68 | m² | 1000 | 铝制穿孔发光字,厚度5cm,根据造型定制 | |
| 12 | 亮化主控设备及机柜 | 1 | 1 | 1 | 个 | 4000 | 多控,单个控制8个分控 | ||
| 13 | 亮化分控及机柜 | 8 | 5 | 8 | 个 | 3500 | 单控,8个分口控制点光源图案 | ||
| 14 | 户外亮灯电源(IP46) | 128 | 64 | 50 | 70 | 台 | 250 | 户外亮化电源,功率400W/套 | |
| 15 | Φ30点光源(5G专用) | 3450 | 14340 | 颗 | 12.5 | 直径Φ30 | |||
| 16 | 特殊造型 | 105.78 | m² | 2000 | |||||
| 17 | 洗墙灯-1米 | 440 | 根 | 300 | |||||
| 18 | 白色导光板 | 45 | m² | 200 | |||||
| 19 | 烤漆板 | 86.1 | m² | 165 | 镀锌钢板、玻璃钢烤漆 | ||||
| 20 | 铝板(含工艺加工) | 20.28 | m² | 1240 | |||||
| 21 | YJV电缆线2*2.5 | 2693 | 米 | 9.29 | 型号:YJV电缆线2×2.5 | ||||
| 22 | YJV电缆线2*4 | 5520 | 3800 | 510 | 米 | 13.27 | 型号:YJV电缆线2×4 | ||
| 23 | YJV电缆线2*6 | 58 | 米 | 19.47 | 型号:YJV电缆线2×6 | ||||
| 24 | YJV电缆线3*6 | 580 | 80 | 米 | 24.78 | 型号:YJV电缆线3×6 | |||
| 25 | YJV电缆线4*16 | 40 | 米 | 80 | 型号:YJV电缆线4×16 | ||||
| 26 | YJV电缆线4*25 | 219 | 200 | 米 | 132.74 | 型号:YJV电缆线4×25 | |||
| 27 | 超五类网线 | 2600 | 米 | 3.5 | 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 | ||||
| 28 | 超六类网线 | 1500 | 米 | 4.7 | 高性能布线系统网线 | ||||
| 29 | 其他配件 | 1 | 1 | 1 | 1 | 基 | 总费用(除咨询费)*3% | 包含亮化辅材、钢结构拓展构件等 | |
| 30 | 咨询费 | 1 | 1 | 1 | 1 | 基 | 14150 | ||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标包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3)为本标包配置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为【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a.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b.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c.人员在不同标包之间不得复用,若复用,则按标包顺序靠后的人员将不予认可。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塔体亮化类相关】。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9制造商: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塔体制造商。
2.10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17日17时30分至2024年0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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