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现对水电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班组负责人、法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水电工劳务分包。
2.2工程地点:衡阳县渣江镇幸福路。
2.3工程规模:
序号 栋号 建筑面积(㎡) 备注
1 住院综合楼 43010.06 含地下室
2 后勤综合楼 3832.02
合计 46842.08
三、招标范围
3.1分包内容: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所有水电工劳务工程,具体内容见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认可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单全部内容。
3.2 分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安装工程用小型机械设施、包工具不包材料的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进场卸车,包工程管理等一切费用的方式且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
四、标段划分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分为壹个标段,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2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正式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4.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工程质保期为2年,起算日期为: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若质保期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履行质保义务通知的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养护,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在5%的质押金中扣除,若质押金不足以弥补维修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五、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5.1 按施工图施工;
5.2 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5.3 施工图所明确采用的中国国家标准、部颁和湖南省有关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需要澄清的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人咨询。
六、招标要求
6.1、工作内容
6.1.1 完成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范围内所有水电工作业的内容。详细工作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6.1.2防暑或防寒措施、雨衣、夜班照明灯具及中标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投标人的食宿均包含在单价内,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其中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配发,按25元/顶向中标人收取成本费用)。
6.1.3中标人将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完成当日落手清工作。需二次搬运的,由中标人负责。
6.2招标人供应水电安装工程的材料,除此之外的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均由中标人自备。
6.3中标人配备足够的施工作业人员,确保人员随时可加班加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并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人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完成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标人原因每延误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以此类推。
七、实施和管理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此项工作的经验和组织能力。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工作不力、不听从指挥、工作失职,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中标人不得托辞拖延。
7.2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并执行其指令,以确保工程质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期和施工进度的协调和管理,以保工期能按时完成。
7.3 中标人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还应遵守招标人的治安、交通、保卫等工作的管理。
7.4 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
7.5 中标人班组食宿自理。
7.6 本施工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可承担相应施工劳务作业的能力个人或劳务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到项目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收到项目部发放的投标承诺书即可参与报名与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9:30(北京时间)。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现对水电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班组负责人、法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水电工劳务分包。
2.2工程地点:衡阳县渣江镇幸福路。
2.3工程规模:
序号 栋号 建筑面积(㎡) 备注
1 住院综合楼 43010.06 含地下室
2 后勤综合楼 3832.02
合计 46842.08
三、招标范围
3.1分包内容: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所有水电工劳务工程,具体内容见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认可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单全部内容。
3.2 分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安装工程用小型机械设施、包工具不包材料的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进场卸车,包工程管理等一切费用的方式且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
四、标段划分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分为壹个标段,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2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正式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4.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工程质保期为2年,起算日期为: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若质保期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履行质保义务通知的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养护,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在5%的质押金中扣除,若质押金不足以弥补维修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甲方可继续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五、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5.1 按施工图施工;
5.2 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5.3 施工图所明确采用的中国国家标准、部颁和湖南省有关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需要澄清的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人咨询。
六、招标要求
6.1、工作内容
6.1.1 完成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项目范围内所有水电工作业的内容。详细工作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6.1.2防暑或防寒措施、雨衣、夜班照明灯具及中标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投标人的食宿均包含在单价内,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其中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配发,按25元/顶向中标人收取成本费用)。
6.1.3中标人将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完成当日落手清工作。需二次搬运的,由中标人负责。
6.2招标人供应水电安装工程的材料,除此之外的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均由中标人自备。
6.3中标人配备足够的施工作业人员,确保人员随时可加班加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并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人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完成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标人原因每延误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以此类推。
七、实施和管理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此项工作的经验和组织能力。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工作不力、不听从指挥、工作失职,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中标人不得托辞拖延。
7.2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并执行其指令,以确保工程质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期和施工进度的协调和管理,以保工期能按时完成。
7.3 中标人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还应遵守招标人的治安、交通、保卫等工作的管理。
7.4 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
7.5 中标人班组食宿自理。
7.6 本施工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可承担相应施工劳务作业的能力个人或劳务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到项目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收到项目部发放的投标承诺书即可参与报名与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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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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