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和舍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和舍镇1个居委会及8个行政村合共76个自然村及1个和尧农场。合计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5座,设计总规模为713m3/d;新建DN300主管2.69km,新建DN200主管18.925km,DN200支管4.725km,DN150支管24.39km,砾石渗滤沟19540m,新建砖砌盖板沟(300X300)3000m、新建砖砌盖板沟(500X500)4500m、新建砖砌盖板沟(600X600)2500m、原渠道清疏共4600m。。招标控制价61,884,5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和舍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40116001001;控制价:618845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1、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各阶段配合服务等(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2、设计范围:①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投资概算编制),并将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要求进行修改、深化和调整,直至符合审查要求。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审查获得批准后,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并通过审查,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③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
3、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采购、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勘察及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1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下载招标文件。
2.1建设地点:临高县和舍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和舍镇1个居委会及8个行政村合共76个自然村及1个和尧农场。合计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5座,设计总规模为713m3/d;新建DN300主管2.69km,新建DN200主管18.925km,DN200支管4.725km,DN150支管24.39km,砾石渗滤沟19540m,新建砖砌盖板沟(300X300)3000m、新建砖砌盖板沟(500X500)4500m、新建砖砌盖板沟(600X600)2500m、原渠道清疏共4600m。。招标控制价61,884,5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和舍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40116001001;控制价:618845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1、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各阶段配合服务等(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2、设计范围:①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投资概算编制),并将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要求进行修改、深化和调整,直至符合审查要求。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审查获得批准后,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并通过审查,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③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
3、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采购、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勘察及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1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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