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 2024-01-20 23:59:00
中建四局江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公司上海新建年产25万件(套)碳纤维制品项目预应力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六公司上海新建年产25万件(套)碳纤维制品项目预应力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新建年产25万件(套)碳纤维制品项目总承包项目位于常熟市高新区青墩塘路以南、铁琴南路以西。用地面积42273m2,总建筑面积约为47155.84m2 。】。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详见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并达到虞山杯及扬子杯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
6.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江苏省文明标化工地,省绿色施工示范工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验收规范JGJ59-2011,满足工程所在地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8.付款条件:【1、工程前期无预付款,乙方于每月 20 号前向甲方项目部提交月度已完工程进度报告,报告资料按甲方提供标准格式且完善签字并上报公司审批后,于次月支付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60%;乙方按要求施工完毕,工程经甲方、(以下单位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单位、监理、相关政府部门机构验收合格后双方方可办理工程结算,结算资料按甲方提供标准格式并完善项目签字后报甲方公司审批确认。确认无误后,竣工且结算完成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 80 %,18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修金,甲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工程验收合格)五年后由乙方提出申请,扣除维修等费用(若有)后无息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内容,办理退场手续、完成无争议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
2、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机械使用费;(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款项;(3)乙方按约应承担的违约金;(4)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每次请款前必须先行提供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与甲方累计结算(或者预结算)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完税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按照上述约定付款方式,款项到期应付的,给予30天的付款期。超过30日仍未付款的,付款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甲方付款前,乙方每次结算进度款时(随当期结算单一起报送)必须同时提供与本期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分包3%、专业分包9%),否则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5、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甲方要求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其中安全生产费用3%,金额为:XX元),首次开具发票前,需经甲方财务审核,后期开具发票,均需按此执行,否则由于发票不满足要求造成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6、履约保证金缴纳:若投标人中标,则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缴纳中标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办理退场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办理退场手续、完成无争议结算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甲方对乙方付款根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节点进行,若建设单位在相应付款节点未对甲方进行付款,我方有权延后付款直至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江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级库内,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明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资质、业绩、资金能力、人员结构、管理能力等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中建四局江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公司上海新建年产25万件(套)碳纤维制品项目预应力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六公司上海新建年产25万件(套)碳纤维制品项目预应力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新建年产25万件(套)碳纤维制品项目总承包项目位于常熟市高新区青墩塘路以南、铁琴南路以西。用地面积42273m2,总建筑面积约为47155.84m2 。】。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详见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并达到虞山杯及扬子杯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
6.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江苏省文明标化工地,省绿色施工示范工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验收规范JGJ59-2011,满足工程所在地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8.付款条件:【1、工程前期无预付款,乙方于每月 20 号前向甲方项目部提交月度已完工程进度报告,报告资料按甲方提供标准格式且完善签字并上报公司审批后,于次月支付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60%;乙方按要求施工完毕,工程经甲方、(以下单位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单位、监理、相关政府部门机构验收合格后双方方可办理工程结算,结算资料按甲方提供标准格式并完善项目签字后报甲方公司审批确认。确认无误后,竣工且结算完成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 80 %,18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修金,甲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工程验收合格)五年后由乙方提出申请,扣除维修等费用(若有)后无息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内容,办理退场手续、完成无争议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
2、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机械使用费;(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款项;(3)乙方按约应承担的违约金;(4)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每次请款前必须先行提供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与甲方累计结算(或者预结算)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完税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按照上述约定付款方式,款项到期应付的,给予30天的付款期。超过30日仍未付款的,付款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甲方付款前,乙方每次结算进度款时(随当期结算单一起报送)必须同时提供与本期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分包3%、专业分包9%),否则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5、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甲方要求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其中安全生产费用3%,金额为:XX元),首次开具发票前,需经甲方财务审核,后期开具发票,均需按此执行,否则由于发票不满足要求造成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6、履约保证金缴纳:若投标人中标,则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缴纳中标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办理退场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办理退场手续、完成无争议结算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甲方对乙方付款根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节点进行,若建设单位在相应付款节点未对甲方进行付款,我方有权延后付款直至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江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级库内,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明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资质、业绩、资金能力、人员结构、管理能力等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