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平经采2024-3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14时00分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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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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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湖市2023年钟埭街道钟埭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千亩方)方案编制 |
22 |
22 |
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和高水平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发〔2021〕389号)等文件部署,拟在钟埭街道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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