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都匀市公安局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HC2024-014HW号
3、项目联系人:
4、项目联系电话:
5、采购方式:比选
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都匀市公安局体外除颤仪,详见《比选文件》。
(2)采购数量:3台
(3)采购预算:87000.00元
(4)最高限价:87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6)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7)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现场踏勘等):详见《比选文件》
7、参选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人必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选人必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
③参选人必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见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一”】;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选人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二”】;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见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三”)】;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非联合体比选承诺函(格式见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四”)】。
⑧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参选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参选人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参选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点00分。
比选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
2、项目编号:JHC2024-014HW号
3、项目联系人:
4、项目联系电话:
5、采购方式:比选
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都匀市公安局体外除颤仪,详见《比选文件》。
(2)采购数量:3台
(3)采购预算:87000.00元
(4)最高限价:87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6)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7)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现场踏勘等):详见《比选文件》
7、参选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人必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选人必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
③参选人必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见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一”】;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选人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二”】;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见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三”)】;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非联合体比选承诺函(格式见本比选通知书第七章“附件四”)】。
⑧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参选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参选人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参选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点00分。
比选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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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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