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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黄河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呼延水厂聚合氯化铝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黄河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呼延水厂聚合氯化铝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太原市黄河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呼延水厂年采购约3000吨聚合氯化铝。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采购2家聚合氯化铝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为呼延水厂供货。
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3.2生产厂家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完全满足的生产供货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3.3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需满足要求,有一定的供货能力。年供货能力不低于4000吨。
3.4如果是被授权的经销商,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经销商仅接受一个。除提供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外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3.5投标产品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今)。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1个已供货的市政给水厂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市政给水厂规模不低于10万m3/d,并且年供货量不低于1500吨(以合同或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业绩为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的均可)。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8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年1月17日17:00至2024年1月22日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可正常获取)。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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