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2024年至2026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0FX
预算金额(元):518256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2024年至2026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18256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2024年至2026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规范、合法,及时、安全、环保的收运和处置服务, 处置需覆盖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等医疗废物的所有类别和内容;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床位2800张(上限)、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床位3100张(预估床位数,以双方核定床位数为准),服务期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处置费用单价为2.4元/床/日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 2023 年1月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需具备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1(医疗废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2024年0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0FX
预算金额(元):518256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2024年至2026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18256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2024年至2026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规范、合法,及时、安全、环保的收运和处置服务, 处置需覆盖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等医疗废物的所有类别和内容;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床位2800张(上限)、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含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省应急临床救治中心)床位3100张(预估床位数,以双方核定床位数为准),服务期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处置费用单价为2.4元/床/日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 2023 年1月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需具备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1(医疗废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2024年0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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