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风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2023年度)项目团风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2023年度)项目(HBTF-202401QG-00400100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TF-202401QG-004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2023年度)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财政厅以鄂水利函[2023]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团风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团风县境内 建设规模:对团风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2023年度)项目设施采购及安装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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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采购雨水情测站(雨水情测站(有栈桥)、雨水情测站(无栈桥)、水准点、基础数据复核)、视频监控站(太阳能供电)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到货并安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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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或信息化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但属于同一独立法人资格的只能由其法人机构自身或其中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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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请于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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