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智能烟感预警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元整(¥336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火灾预警能力,拟面向社会采购智能烟感预警服务,该服务需提供在火灾发生初期,智能烟感设备可以感应火灾产生的烟雾,并发出蜂鸣信号和光信号,同时将告警信息远程传输至监控平台,监控人员第一时间将警情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服务期限:智能烟感系统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并提供自系统正式运营起3年的运维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元整(¥336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火灾预警能力,拟面向社会采购智能烟感预警服务,该服务需提供在火灾发生初期,智能烟感设备可以感应火灾产生的烟雾,并发出蜂鸣信号和光信号,同时将告警信息远程传输至监控平台,监控人员第一时间将警情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服务期限:智能烟感系统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并提供自系统正式运营起3年的运维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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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智能烟感预警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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