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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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2024-01-17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6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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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东段北侧卫东区光华学校建筑设计项目(校园整体方案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5.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设计包括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相关配合服务 5.5、服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5.6服务地点:平顶山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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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养老社保证明); 3.8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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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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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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